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近期,国家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引发广泛关注。8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发布有关问答。
问答指出,加强医药领域反腐工作是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医药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利用权力寻租、大肆收受回扣、行贿受贿等案件,严重稀释了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红利,蚕食了民众权益。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明确了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原则,将对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这六方面进行重点整治。通过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整改等措施,对医药行业的突出腐败问题,进行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系统治理,建立完善一系列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