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周口中心港。河南日报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郭北晨 见习记者 刘琦)《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近日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与2011年我省出台的《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相比有哪些变化?将对我省内河航运产生哪些影响?12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了我省制定出台《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
“此次立法属于全面修改,首先是题目上的变化,相比原《办法》新增了‘运输’两个字;内容上也有很大变化,新《办法》共7章44条,相比原《办法》新增了24条、修改了20条、删除了19条,主要增加了‘规划与发展’‘运输与经营’‘安全与应急’‘服务与保障’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说。
不沿边、不靠海的河南,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必须提升水路运输服务的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李大可说:“新《办法》明确,支持港口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和区域航运中心建设,推动船舶代理、货物代理、船舶供应等传统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航运金融保险、航运经纪、海事仲裁等现代航运服务业。”
近几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省非常重视船型标准化及绿色化发展。新《办法》提到,要“推进船型标准化,推广应用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的绿色船舶”。
“我们研究出了四种标准船型,其中普通货船两种,集装箱货船两种,新船型的主要特点是‘宽深比大、全高小’,我们可以理解为‘矮胖’。”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港航海事处副处长于宁说,这种船型既符合国家主尺度要求,又适应我省平原流域河流,可以装载更多货物。
此外,我省首次探索采用LNG作为新船型动力燃料。于宁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提升船舶标准化、绿色化发展水平,近期以客船、旅游船、公务船为重点,推进纯电、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推动出台支持新能源船舶建设建造补助政策,打造一批新能源应用示范船舶、示范航线、示范基地。
“在我省内河航运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将起的重要时刻,省政府出台新《办法》,对我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崔梅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以贯彻落实新《办法》为契机,以畅通道、强枢纽、优服务、提智能、促绿色为主线,加快实施内河航运“11246”工程,主动融入长三角港口群,服务支撑河南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
编辑:王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