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2022年6月的一天,结束了一天的辛勤工作,小金和妻子相约烧烤店。酒足饭饱后,考虑到妻子身体不适,加之离家也不远,喝了4两白酒的小金便主动要求驾车回家,妻子也怀着侥幸心理没有阻拦。然而刚驶出没多久,小金便被路口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小金血样酒精含量达9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后经进一步侦查发现,2017年,小金就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二百元,驾驶证同时也被吊销。此次驾驶机动车系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二次酒驾”。
检察作为
检察机关认为,小金醉酒后在驾驶证被吊销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小金犯危险驾驶罪,且有危险驾驶的犯罪前科,酌定从重处罚。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六百元。
检察官普法
“二次酒驾”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都属于“二次酒驾”。
因此,请广大驾驶员时刻保持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时刻提醒自己以身试法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